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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内容
关于开展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(人员):
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已于 2003 年 1 月 23 日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,为满足北京市物流管理人才的需要,对物流系统、仓储、库存、运输、配送等物流行业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,为确保岗位培训持证上岗质量,由 培训认证机构 负责组织培训、考试,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工作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一、申报条件:
物流师:(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)
•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
•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,8年以上从业经验者;
•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,1年以上从业经验者;
二、课程设置:
物流基础知识、物流市场分析、物流供需管理、仓储管理与库存控制、物流信息管理、运输管理、配送管理、物流系统规划、法律知识、职业道德、案例分析、统考应试指导、考前串讲等。三、考试与发证:
参加培训和鉴定 ( 考试 ) 合格者,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相应等级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》,证书上加贴“国家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”证签,并实行统一编号、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。四、收费标准:
物流师:2600元/人( 包括培训费、教材费、考试认证费)五、考试日期:2006年5月20、11月11日
六、报名办法:
即日起开始报名,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、个人相关业绩证明,六张两寸免冠照片。
物流师考试形式介绍:
理论知识考试:90分钟, 满分100分,均为客观题,60分为合格。
其中包括:(1)职业道德、法律法规,单选和多选题型。(2)物流基础理论,单选、多选、混选和判断对错题型。
物流技能鉴定:90分钟, 满分100分。60分为合格。
其中包括:(1)模拟现场操作,问答题型。(2)情景题,问答题型。(3)案例分析,计算题型和文字论述题型。
论文撰写评审:3000至5000字,要求有图、表、数据、参考文献,由专家组评审, 满分60分,36分为合格。
论文答辩评审:现场答辩,每人用15分钟时间汇报论文和回答提问,由专家组评审, 满分40分,24分为合格。




